English

“有关部门”不详 由谁“各负其责”

2000-03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徐来

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,该法规定: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,实行综合治理,政府有关部门、司法部门、人民团体……等各方面共同参与、各负其责……全国人大代表尚秀云认为,实施几个月来,“效果不甚理想,执行力度太小。”因为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该法没有执行主体,“有关部门”又不详,从何谈起“各负其责”呢?她分析说,目前,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,原因是有法不依,执法力度不够,还有就是共同参与的责任人不明确,工作无法落实。为此,尚秀云提交议案,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细则。

(《法制日报》3.14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